2014年关于中央政府采购操作方式的说明
2013-11-13 发布:系统管理员
关于中央政府采购操作方式的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地大京发〔2013〕74号文件要求,属于政府采购范围产品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一、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及方式
中央政府采购范围见中地大京发〔2013〕74号文件要求。对规格及标准相对统一,日常采购频繁的通用类产品实行协议采购。协议采购实施方式分为协议采购、网上竞价、电子反拍等。由于信息类产品信息库产品有限,故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同时可执行网上竞价,网上竞价限额为50万元及以下。
二、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操作流程
1、 协议供货采购流程
采购人通过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网站链接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站或直接输入www.zycg.gov.cn网址登录 。点击商品信息库下方信息类产品,进入协议供货产品信息列表,点击所需设备品名进行采购,操作方式见图1所示。
(图1:协议采购截图)
2、 网上竞价采购流程
1) 采购人填写竞价要求
采购人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网上登陆,输入用户名:cugb2837,密码:82328232及验证码进入采购人消息任务界面,依次点击网上竞价和我要进行采购,填写基本信息、资质要求、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操作方式见图2、3、4所示。“*”标识为必填项目。
特别注意:网上竞价申请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系统默认,请采购人务必修改,便于提高采购效率。
(图2:用户登陆截图)
(图3: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截图)
(图4:网上竞价截图)
2) 资质要求
采购人须在公告资质要求栏目中明确提出,填写在附件或其他栏目中,以资质栏为准。相关资质文件材料要求应当在供应商报价前上传,后补无效。
资质要求可以提出:供应商上传经销代理资质证明,在本地有销售或服务网点等。
3) 服务要求
采购人根据产品性质提出质保要求,明确质保的责任主体,质保期限,服务方式等。服务要求可以提出:供应商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真实有效。
特别说明:
1、 政府采购是国家强制执行的一项采购政策;
2、 采购申请待实施阶段问题,请咨询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联系人:田璐,联系电话:82321001);
3、 采购申请已实施阶段问题,如撤销、变更采购内容等问题咨询中央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处;
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一处 |
83084955(网上竞价)、55601753(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55601752(信息类项目招标;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83084956(信息类项目招标;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信息工程监理定点)、83084967(信息类项目招标;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批量集中采购)、83084972(网上竞价)83083535(网上竞价) |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