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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经费购置耗材审核备案的说明

2016-06-30          发布:[实资处]

关于科研经费购置耗材审核备案的通知

 

  为规范并方便科研经费购置耗材管理,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请周知。

1. 采购额度在5000元以下的(按同批次单张发票核定),由采购单位自行备案;

2. 采购额度在5000元(含)以上的,均需由采购单位填写《中国地质大学科研经费购置耗材、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见附件,或在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实资处])网站下载),采购人所在单位、科技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实资处审核人签字,盖章;超过10万以上的实资处处长签字。其中,超过1万元的货品采购还应该签订采购合同,由项目负责人或者委托人签字,实资处盖采购合同章;10万元以上的采购要按照学校采购相关程序执行。

3. 所购置物品显而易见为耗材(如零部件、配件、元器件、管材、线材等,可依发票品名进行认定)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不再也无需对其是否应该入固定资产进行审核确认;所购置物品价值在1000-5000元且无法直接鉴定为耗材的,也需由采购单位填写《中国地质大学科研经费购置耗材、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

4. 所购物品只要符合固定资产管理标准(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均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5. 其他经费购置耗材参照以上审核备案办法。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财经处

                             2016年6月30日

附件: 科研经费购置耗材、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6月30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