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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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家具、图书及大批同类物资入库标准的通知

2017-06-01          发布:[国资处]石影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校家具、图书及大批同类物资入库标准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固定资产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家具、图书及同类物资入库标准

  家具入库标准:单价≥1000元。

  图书:不受金额限制,纳入学校、学院公共资源库的图书(包括电子图书),均须入库。

  大批同类物资:对于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200元且单批次件数≥50件的同类物资,学校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等其他固定资产入库仍按照单价≥1000元的标准执行。

  三、其他

  单位价值未达到上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物资,按照低值耐用品管理,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以上标准自2017年6月1日开始执行,适用于学校的各类经费。

  相关工作联系人:石影,联系电话:82321508。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