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家具、图书及大批同类物资入库标准的通知
2017-06-01 发布:[国资处]石影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校家具、图书及大批同类物资入库标准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固定资产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家具、图书及同类物资入库标准
家具入库标准:单价≥1000元。
图书:不受金额限制,纳入学校、学院公共资源库的图书(包括电子图书),均须入库。
大批同类物资:对于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200元且单批次件数≥50件的同类物资,学校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等其他固定资产入库仍按照单价≥1000元的标准执行。
三、其他
单位价值未达到上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物资,按照低值耐用品管理,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以上标准自2017年6月1日开始执行,适用于学校的各类经费。
相关工作联系人:石影,联系电话:82321508。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