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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通知

2017-12-28          发布:[国资处]王士国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有关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应按年度向教育部报送所属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教育部直属高校按年度直接报送。为做好2017年度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转发你们,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如实填写年度报告,于2018年1月8日前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联系人:王士国,联系邮箱:wangshiguo@cugb.edu.cn,联系电话:010-82322318。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12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