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资产核查工作的通知(第二号)
2018-06-14 发布:[国资处]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资产年度盘点工作安排,定于2018年6月中旬开展学校资产盘点核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盘点核查的目的
通过资产盘点核查,检验自查各单位、各部门盘点工作落实情况,提高学校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 盘点核查的内容
1、主要核查二级单位资产帐目、标签、实物是否相符,标签是否按要求粘贴;
2、检查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资产管理人员配置情况以及资产管理过程中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二级单位资产管理的其他情况。
三、 盘点核查的方法
1、采取随机核查的方式进行。核查单位覆盖学校所有二级单位,核查数量不少于二级单位资产数量的10%,资产数量不足100台(件/套)的单位抽取10台(件/套)。
2、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会同相关职能处室组成资产盘点核查小组,采取资产管理工作座谈、随机检查、按比例抽样检查(以账对物或以物对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核查,检查结果填入《资产盘点核查验收情况汇总表》,结果评定共分三个等级,即优秀(90分以上)、良好(70-90分)、不合格(70分以下)。
3、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盘点核查结果进行汇总,形成书面盘点报告并上报主管校领导。凡经核查不合格的单位,须按照要求限期整改,直至核查合格。
4、各二级单位盘点核查时间安排见附件。
附件1:2017年度资产盘点核查安排表
附件2:2017年度资产盘点核查验收情况汇总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