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实验室安全教育月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2018-07-02 发布:[国资处]王士国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69号),学校开展了“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实验室安全检查是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重要内容,相关校领导、职能部门、各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组建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对全校333间实验室的安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场共发现安全隐患121个(具体情况见附表),经过各学院、各相关部门的努力,部分隐患已整改完毕,部分隐患尚在整改过程中。现就有关情况及整改进度、要求进行通报。
一、隐患情况
(一)制度建设与安全教育
1、安全制度建设。部分实验室未能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张贴上墙;部分实验室没有事故应急预案;部分大型仪器设备没有张贴操作规程,未建立完善的安全档案。
2、安全信息张贴。部分实验室未张贴安全责任人标牌、实验室安全信息牌;部分标牌上的实验人员信息和实验室信息没有及时更新;危险标识不规范、危险标识与实验室不符。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
3、部分实验室无危险化学品的动态使用台帐,储存柜未张贴危险化学品目录。
4、部分实验室未将危险化学品存储在专门试剂药品柜,且储存空间(储藏室、储藏区、储存柜等)未达到通风、隔热、避光、安全条件;储存柜内易泄漏、易挥发的试剂通风不良。
5、存在固体试剂与液体试剂混放,管制化学品与普通化学品混放,液体试剂放在固体试剂上层的现象。
6、装有试剂(废液)的容器未贴标签或标签不规范。
7、管制化学品存储不规范。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未分类存放、无专人保管,无领取、使用、处置记录。
(三)化学废弃物存储管理
8、部分实验室废弃物暂存处不符合要求、无区域标识、危险标志数量少。废固(液)摆放随意,生活垃圾与实验室危险垃圾混放,未分类存放。
(四)实验气体钢瓶管理
9、实验室未建立气体钢瓶台帐。气体钢瓶未固定,无防倾倒装置。高压气瓶使用后不关总阀门。
(五)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
10、烘箱、电阻炉不可使用接线板供电、不可多层叠放。
11、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处,不直接放置在木桌、木板等易燃物品上。
12、烘箱、电阻炉、马弗炉等加热设备散热空间不足,配电箱被遮挡或下方有障碍物。
13、加热设备边上不能放置易燃易爆化学品、气体钢瓶、冰箱、杂物等,与易燃易爆化学品安全距离不足,
14、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水浴锅、灭菌锅、离心机等高温、高压、高速运行的设备须制定、张贴详尽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在周边醒目位置张贴高温警示标识,并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15、未建立特种设备的检修、维护档案。
16、实验室安全检查及仪器设备、洗眼器、应急喷淋装置安全使用方面的情况记录不全。
(六)管线基础安全、用电基础安全
17、实验室水、电、气管线布局密集且乱搭线。
18、接线板使用安全隐患大:接线板串联使用;多台设备共用一个接线板;接线板放地上;接线板悬挂。
(七)卫生与日常管理
19、实验区使用饮料瓶存放试剂、样品。如确需存放,必须撕去原包装纸,贴上统一的试剂标签。
20、仪器设备或物料物品过于拥挤、摆放混乱。部分实验室存在较多废弃物品(如纸板箱、废电脑、破仪器、破家具等)。实验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弃。
21、实验室无卫生安全值日表,有执行记录。
22、实验室的安全出口有障碍物。
(八)安全设施
23、部分实验室未配备符合要求的通风系统。
24、灭火器种类单一,大多数实验室未配备灭火毯,部分实验室洗眼器水压需调整。
二、整改要求
1、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与安全教育: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学生实验守则等规章制度要张贴上墙。各学院要对实验室人员、实验教学师生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学院要完善科学、明确的实验室应急预案,实验人员要熟悉应急举措,遇到异常情况或突发事故能妥善处理。
2、对实验室安全隐患逐项逐条整改,对于大型、精密或有危险隐患的高温、高压、高速运行仪器设备、气体钢瓶、压力容器、大型机械,各学院要张贴操作规程与取用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等管制危险品,要做到严格按有关制度存放、领取和使用,严防危险化学品流出实验室,对危险化学品做到分类储存,专人管理,同时还要加强实验废弃物存储的管理。
3、对于2017年实验室安全检查提出整改至今仍未完成,且2018年检查明确指出整改不力、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必要时将进行封门限用,直至整改完成。
4、压力气瓶具体整改要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管理细则(试行)。
5、各实验室要做好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安全使用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发现异常情况或发生意外故障要按应急预案科学处置。实验人员在完成实验离开时要关闭水源、电源、锁好门窗,以防事故发生。节假日使用实验室实行备案制度,各单位要做好运行实验室的安全监管工作。
6、各单位应对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所有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应拟定时间表、责任人、具体要求,整改完成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前,可以立行立改的隐患因马上整改。
请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并按整改要求抓紧时间积极落实,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隐患。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一八年七月二日
附表:2018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隐患 |
|||||
学院名称 |
发现隐患数 |
占比 |
实验室数 |
占比 |
实验室负责人 |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
4 |
3.3% |
32 |
9.6% |
8 |
工程技术学院 |
16 |
13.2% |
34 |
10.2% |
7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6 |
21.4% |
43 |
12.9% |
19 |
信息工程学院 |
0 |
0% |
20 |
6.0% |
6 |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
28 |
23.1% |
26 |
7.8% |
19 |
能源学院 |
12 |
9.9% |
35 |
10.5% |
9 |
人文经管学院 |
0 |
0% |
4 |
1.2% |
2 |
外国语学院 |
0 |
0% |
17 |
5.1% |
2 |
珠宝学院 |
1 |
0.8% |
7 |
2.1% |
3 |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
3 |
2.5% |
17 |
5.1% |
11 |
海洋学院 |
12 |
9.9% |
12 |
3.6% |
2 |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
2 |
1.7% |
10 |
3.0% |
2 |
数理学院 |
5 |
4.1% |
49 |
14.7% |
26 |
科学研究院 |
12 |
9.9% |
27 |
8.1% |
22 |
共计 |
121 |
100% |
333 |
100% |
1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