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实验教学中心 (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19-09-16 发布:[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谭丹
各单位、各部门:
新学期伊始,为做好我校秋季开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稳定各项工作,督促各实验室做好开课前准备及实验室管理工作,学校拟开展2019年秋季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1、加强自查力度。各单位本着“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师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根据《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自查表》的各项内容,对实验室开学安全情况逐项检查填表并自行留档备查,学校将进行抽查。
2、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其他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电器设备、压力容器及高压气瓶等的安全管理工作。申请购买管制化学品,请于9月2日至9月6日交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特别注意,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固体、液体、气体化学药品,必须妥善管理,残留、沾染危险化学品物品及未用完危险化学品必须妥善处理。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张贴制度上墙,张贴危险化学品标签,确保领用单与使用记录完备,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与防护措施,认真做好化学危险废物、废液集中安全存放工作。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