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统计的通知
2021-01-05 发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段莎莎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中地大京发【2019】100号)文件精神,学校鼓励所有大型仪器设备对外开放共享。为规范我校共享服务收费管理,开展2021年第一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统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新增需开放共享的仪器设备请按要求制定收费标准,请填写附件1、2、3;
2、需对原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或新增测试项目,请填写附件2、3;
3、针对30万元以上不能开放共享的特殊仪器应有正当理由,请填写附件4;
4、收费标准或不开放共享情况均由仪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开放共享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5、学校将在各学院、单位提出的建议收费标准基础上,参照同行业、同城其他单位收费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拟定学校大型仪器共享开放服务收费标准。
请各有关学院、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2021年3月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签字盖章纸质版(附件2、3、4)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综办224),电子版(附件1、2、3、4)请同时发至lipan@cugb.edu.cn。
联系人:李盼 联系电话:82323677
附件1:《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信息采集表》
附件2:《仪器设备开放服务收费标准申报表》
附件3:《仪器设备开放收费标准汇总表》
附件4:《特殊仪器设备不开放共享说明表》
附件5:《全校3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一览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