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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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我校进口非冷链试剂耗材 等实验用品管理的通知

2021-02-24          发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朱国典

各单位、各部门:

   鉴于当前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式,根据北京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须加强进口非冷链试剂耗材等实验用品的管理,以防“物传人”现象的发生。

各单位凡购买进口试剂耗材等实验用品的,请填写 “附件:进口非冷链实验用品备案表”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进行备案,纸质表格(加盖学院公章)送至综合办公楼22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uguodian1@cugb.edu.cn。

   关于进口非冷链实验用品的接受、存放、消毒和防护等管理工作可参照以下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进行:

一、单独分区存放

接受进口非冷链试剂耗材等实验用品前,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消毒记录,有条件的与供应商共同完成外包装表面预防性消毒。单独存放,保持通风良好。

二、外包装消毒

对上述实验用品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所有外包装表面,作用15分钟以上再打开使用,如有必要可用清水冲洗去除残留消毒剂;或者直接用75%乙醇喷洒或擦拭消毒2次,再打开外包装使用。有条件的学院可完成外包装消毒后再保存入库。

三、存放区域消毒

对上述实验用品存放区域的环境表面,包括接触外包装的地面、墙面和台面等,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作用30分钟。

四、低风险普通实验区域预防性消毒

对应用以上实验用品进行检验检测、科研、教学、生产等非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区域,包括接触外包装的地面、墙面和台面等,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作用30分钟。

五、中高风险实验区域环境监测和消毒

应用以上实验用品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时,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生物安全防护要求,对实验室内的实验区域台面、设备表面、门把手等接触较多部位开展新冠病毒相关环境污染监测。如发现实验环境污染,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并同步上报。每次实验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实验设备内及台面上的物品,对实验台面及环境进行必要消毒处理,定期对实验环境进行消毒。

六、人员防护

实验人员根据实验活动生物安全要求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消毒人员在消毒前做好个人防护,穿工作服、佩戴工作帽,口罩、手套,必要时戴护目镜。接触上述实验用品的相关人员均应保持手卫生,勤洗手,或使用手消,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拆除上述实验用品包装(含外包装及内包装)时应尽量避免可能产生气溶胶或造成溢撒等的操作。

七、记录管理

对上述实验用品应单独登记。对其外包装、存放区域、实验区域的消毒以及相关环境检测情况要及时进行记录,并且妥善保存,留档备查。

八、风险评估

各学院应关注国内外疫情信息及国内疫情防控政策,对其他来源的实验用品进行风险评估,对可能存在新冠病毒污染风险的,应参照本通知要求,采取必要的管理和消毒防控施。

如有问题,请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朱国典,联系方式 82322920。

附件:进口非冷链实验用品备案表.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