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七一期间危险物品“四停一封”的通知
2021-07-06 发布:[实设处]朱国典
各单位、各部门:
在建党100周年庆典到来之际,为加强我校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和校园安全,为建党100周年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要求,6月18日9时至24时、6月26日0时至7月1日24时,各相关单位须严格落实公安机关关于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含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四停一封”超常规管控措施,即一律停止生产、经营、运输、使用活动,一律入库封存,不得使用。
公安要求,“四停一封”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领导带班制度,开展一次自检自查(留存影像及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留档备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