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封闭”管理期间做好实验室开放使用的通知
2022-06-02 发布:[实设处]朱国典
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结合《关于增补驻校工作人员的通知》(中地大京防控办发〔2022〕28 号),为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校园封闭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做相应调整。
一、实验室有序开放宗旨
实验室开放使用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在充分评估试剂耗材和危废处置的基础上,按照实验室危险等级进行分级管理、开放使用。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优先审批开放:承担国家或北京市重要委托任务或课题,必须开展实验否则会导致项目进展重大延误的;因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等需要开展相关实验,否则将影响学生毕业的;已报名参加省部级大赛、大创等科技比赛项目,近期需要提供实验数据的;实验性质特殊,已开展工作且中途无法终止,否则会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需要向学院、学校特殊申请开放的原因。
二、实验室有序开放要求与审批
1.实验室坚持分级有序开放,A级实验室原则上不开放,若急需开放应考虑减少与校外接触情况做出开放预案,内容包括校内责任教师、危废处置、试剂耗材购置等;B级实验室二级单位审批开放,使用单位应落实校内值守及安全督查人员的情况,确保安全前提下审批使用;C、D级实验室由二级单位审批报备使用,并安排好安全日常检查。
2.实验室开放审批程序,首先项目负责人或实验室负责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申请,由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项目紧急程度和实验安全等级等审批,并统一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报备。
三、做好疫情防控,加强实验安全监管
1.各二级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封闭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和队伍建设。入驻教学区的领导、老师要加强对本单位所辖实验室的巡查督导,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运行督查、环境消杀、防疫管理等工作。熟悉处置流程和措施,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师生要强化责任担当,共筑安全防线。
2.审批开放的实验室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等制度,规范实验室操作规程,加强实验过程值守,实验过程严禁脱岗,不得单独一人从事危险性实验。同时加强校园封闭期间所有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气体、危险废弃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高温、高压设备等危险源检查与管理。不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关好门窗、水、电、气,确保封闭期间实验室安全。未经审批报备,私自使用实验室,责任自负。
各二级单位应根据各实验室实际开放需求,在防范安全风险的基础上严格审批,并于5月28日晚6点前将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签章)后的学院实验室使用备案汇总表(附件2,Pdf扫描件及Excel版),由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联络人统一报送。
联系人:刘永刚 电话:13651199989
邮 箱:liuyg@cugb.edu.cn
附件1 XX学院XX实验室使用申请表(校园封闭管理期间).xlsx
附件2 XX学院实验室使用审批备案汇总表(校园封闭管理期间).xlsx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