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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封闭管理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2-06-02          发布:[实设处]朱国典

各二级单位:

当前复杂的疫情形势和校园封闭管理给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带来极大挑战,多种因素叠加导致总体形势不容乐观。5月29日中午,北京某大学一名博士生在未经审批情况下,私自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在使用酒精灯时,因违规操作造导致燃爆,引发实验室火灾,学生本人也大面积重度烧伤。这起事故再次敲响警钟,即便是大家认为最习以为常的酒精灯操作,即便自认为已经熟练掌握各种实验操作规程的博士生,在没有老师在场指导下,任何疏忽大意,任何的心存侥幸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实验室使用绝不能脱离监管,实验室安全工作决不能掉以轻心。

5月30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在疫情校园封闭管理期间,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要求,对实验室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安全自查与隐患整改。结合我校校园封闭管理状态,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要求

1.要狠抓责任落实。各二级单位的书记、院长(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靠前指挥,要负总责、亲自抓,专项部署校园封闭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对本单位开放的实验室数量、风险等级、现场指导教师、学生数量等要了然于胸,做到底数清、责任明。各分管领导、驻校领导、指导教师和导师须各司其职。驻校人员轮换时须做好交接工作。

2.要狠抓现场管理。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实验室的每日督查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台账记录。各开放实验室的现场指导教师要切实履行现场管理职责,精准掌握实验人员每天开展实验内容的安全情况,现场把控实验风险。

3.要狠抓安全教育培训。各二级单位要做好实验室开放管理方案和相关政策的宣贯,让师生充分了解开放原则、工作流程等;各位导师务必要做好实验内容风险评估和针对性培训工作,明确告知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实验岗人员做好安全督查工作。

4.要狠抓疫情防控。实验室的开放、运行和管理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坚持大局意识,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实验室人员、物资管理,严格控制实验室人员密度,做好个人防护和环境消杀,严格落实实验材料和物资进出校园的管控措施。

二、校园封闭管理期间实验室开放要求

1.从严审查慎重提交开放申请

各单位遵循“非必要不开放”的原则,对开展实验事项的紧迫性、重要性及安全性进行全面评估,在必须满足有专业教师或实验技术系列人员现场把控实验风险的基础上,再审批报备。未经审批报备的实验室严禁私自开放使用。

A级实验室原则上不开放。若急需开放的,采用特殊情况“一事一议”,做出预案并须实校内责任教师在场;B级实验室由二级单位审批开放,落实校内值守及安全督查人员;C、D级实验室由二级单位审批报备。

2.从严落实实验室安全日常检查

做好校内所有实验室现存危险化学品、气瓶、特种设备、生物制剂和放射源安全管理,暂停使用的实验室,要确保水、电和实验仪器设备处于安全状态,做好检查、隐患整改记录。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落实到人进行日查,做好出入、检查台账。

3.从严购置危险化学品工作

对危险化学品,坚持“非必要不购买”、“非必要不递送”原则。确有需要的,要按照学校要求规范购买,并做好消杀工作。

4.从严规范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

严禁在实验室存储过量危险废弃物,目前北京市已暂停危险废物的回收工作,各实验室根据学校整体时间安排,或联系实设处,及时将危废转运到暂存库,并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后续处置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

5.从严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自查整改

近期在实验室督查检查工作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个别封闭的实验室仪器持续运行无人值守检查、个别未报备的实验室私自开放、实验室中学生个人防护不到位(穿拖鞋、短裤、裙子)、安全意识淡薄、化学品管理不规范(危化品柜不上锁),实验室环境脏乱、可燃物堆积,个别学生躲避检查有私自开展实验的嫌疑、无实验室安全日查记录等问题,这些安全隐患都不容忽视。请各单位一定要主动作为,加强检查与教育。请各二级单位对照2022年教育部检查明细表,对本学院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与隐患整改。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与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校园封闭管理近2周时间,各二级单位克服了人手少、任务重等问题,尽力做师生的思想工作,保障了实验室安全,感谢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这段时间的大力支持和辛苦付出。同时希望各二级单位继续检查督查不放松,安全教育不松懈,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