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部、财政部开展2025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5-07-01 发布:【实设处】林梓
各相关学院(中心):
6月30日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科技部、财政部决定开展2025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我校相关准备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考核目的
评价考核是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奖惩机制的重要依据。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对评价考核结果较好的单位,通过后补助予以支持,并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中优先考虑;对于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视具体情况予以公开通报、核减相关经费等相应的处理。同时,评价考核结果还将作为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机构等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评价考核范围
1、考核周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考核设备:账面原值单台套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3、仪器设备使用时间超过10年以上(2014年12月31日(含)前)及其他不适用于开放共享的科研仪器设备可不参与考核。
三、评价考核内容
1、组织管理情况。包括科研仪器购置统筹管理情况,纳入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仪器情况,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情况等。
2、运行使用情况。包括法人单位应开放仪器的运行使用总体情况,支撑服务重大科研任务情况等。
3、共享服务成效。包括围绕重大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需求,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情况,支撑服务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用户评价情况等。
四、工作安排
1、材料准备:2025年2月28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的通知》,各相关学院(中心)已对现有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和准备。
2、材料补充:若在考核填报过程中发现材料不完整或存在缺失,请于2025年7月20日前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各相关学院(中心)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补充材料,及时了解考核工作动态和要求,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3、审核汇总:各相关学院(中心)完成材料准备和补充工作后,要对本学院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审核过程中要树立质量意识,对考核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其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材料质量。汇总后的考核材料需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7月20日前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科技部考核文件链接https://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qtwj/qtwj2025/202506/t20250630_193946.html#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林 梓
联系电话:82321508
电子邮箱:2021810018@cugb.edu.cn
办公室:综合办公楼223室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校在科技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