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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实验室安全隐患与整改宣讲会

2026-09-24          发布:[实设处]王炫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9月22日下午,学校召开了实验室安全隐患与整改宣讲会,此次会议也是我校2026年“实验室安全文化月”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议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由海淀区公安分局倪涛警官解读《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与实验室事故,第二部分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綦长茂高级工程师对危化品使用管理进行深度解读。副校长武雄出席会议。会议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肖万主持。

倪涛警官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的核心变化,重点解读了加大处罚力度、严格管控易制毒易制爆危化品、强化个人责任等新要求。他指出,新法大幅提高罚款金额,最高可达50万元,并新增对具体责任人的处罚条款,强调“谁主管、谁负责”。他特别提醒,购买、使用管制类化学品必须严格登记,发现丢失或疑似被盗须立即向派出所报告,严禁无资质单位购买、严禁出借、严禁带出校园。在事故案例分析环节,倪警官结合高校实验室典型事故,深入剖析了事故的成因与教训。

綦长茂首先介绍了中央安全考核巡查背景,发现重大隐患将直接移交纪委并启动追责问责机制。他强调,学校、医院、科研机构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单位,必须建立“双控体系”,即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否则将面临高额罚款及个人处分。他系统解读了危化品管理的核心要求与标准,详细讲解了“一书一签”制度、应急预案管理及禁忌混存判定方法,重点介绍了利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5位数UN号进行分类排序的方法,类别不同的化学品必须分开存放,同类别内部可集中存放。他还就气瓶安全管理规范进行说明,强调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需严格遵守国标,注意防震、防静电跨接,严禁在实验室超量存放空瓶和备用瓶。针对现场整改与自查方向,需要重点排查通风条件差、安全设施失效、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严禁将重点监管的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混存于同一防火柜内。

会议最后,武雄作总结讲话。他强调,各学院必须全面摸清家底,明确本实验室存储的危化品种类、储量及具体用途;要严格落实整改,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务必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完成整改;要强化协同支持,整改过程中若遇到资源或经费困难,应及时向学校反馈协调,坚决杜绝隐瞒不报。

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实验室安全工作教师、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部分学生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