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校园进出”管理期间实验室开放的有关通知
2022-06-02 发布:[实设处]朱国典
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和学校《关于进一步严格校园进出管理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校严格校园进出期间实验室开放及安全工作,特制定本通知。学校实验室的开放、使用工作须在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开展,充分预防实验伤害及疫情传播的风险。
一、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实行申请审批制
1.实验活动的开展,根据“非必要不实验”的原则申请审批使用实验室。必须开展的科研项目及实验教学活动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申请,由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项目紧急程度和实验安全等级等审批,并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报备。
2.落实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A级、B级实验室从严审批使用;C级、D级实验室使用逐间报备。
3.做好实验风险评估,须有指导教师在场的高危实验暂停开展。
二、做好疫情防控,加强实验安全监管
1.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应急预案
各二级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每间开放实验室的责任人。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熟悉处置流程和措施,以便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
2.做好环境消杀,配备防护用品
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要做好内部环境的清理整顿,采取相应安全的消杀处理措施,确保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彻底。对实验设备设施使用适合的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做到公共实验设备“一人一用一消毒”。实验室要及时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实验人员配备充足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严格准入制度,加强个人防护
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准入制度和疫情防控要求,须对进入的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实验人员须严格遵守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加强实验室准入审批,严格控制实验室人员密度,不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4.隐患整改到位,安全管控到位
各单位要确保开放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已经整改完成,做好实验室水、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实验室内消防通道畅通;严格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等高危设备;妥善存放处理实验废弃物、废液等;严格按照规范使用和保存消毒剂。
三、突发疫情时应急措施
若突发疫情,所有实验人员要保持原地不动,并停止所有实验,检查所有设备运行情况,确保不会发生安全事故,等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一步工作安排。
本通知自发出之日起,所有实验室暂停使用,待审批、报备完成后方可启用。各单位留存附件1,附件2,其中附件2(PDF扫描件及word版)由所属二级单位安全联络人统一上报,若未经审批报备使用实验室,责任自负。
联系人:刘永刚 电话:13651199989
邮 箱:liuyg@cugb.edu.cn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