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设备资料购置类)项目的通知
2024-05-22 发布:[实设处]
根据教育部《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3号)、学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地大京发〔2020〕61号)、财务处《关于开展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2025-2027三年滚动项目库预申报工作的通知》,现组织2025年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设备资料购置类项目(以下简称“改善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原则
改善专项资金项目施行全过程追踪评效。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学校总体建设区分轻重缓急统筹组织,优先安排与教学紧密相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已在财务处项目库中,且无变更项的无需重复申报。
二、申报对象及内容
1.申报对象:改善专项资金项目面向学校教学单位及相关辅助单位、职能部门等,不接受个人申报。
2.申报内容:实验室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仅限于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老旧设备更换等;其他有关单位及部门仅限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含电子图书及数据库)等。其他类别项目申报详见财务处通知。
三、申报要求
1.合理填写申报材料。每个单位申报一份,申报书题目具体、内容详实,前后逻辑关系合理,原因和结论对应。紧扣申报内容,阐明所列明细的建设目标、购置原因、必要性、可行性、目前状况、支撑专业、目标成效、测算依据(数据体现)等,重点突出教学,优先旧设备更换,在本年度“实验室高危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工作”中排查出的超期服役高风险设备打包为项目内容之一。要有详尽的支出明细以及设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申报书中所列项目内容须打包、排序,与现有已入库项目明细做对比,避免重复申报。
2.规范项目申报程序。所有申报材料应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单位负责人签字。资料真实完整,依据充分可靠。
3.本次专项资金申报重点支持2025年具备执行条件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单个子项目申报金额为100-500万。
四、申报流程
1.填写附件1-5,仪器设备附三方报价。附件1《子活动申报书》、附件2《子活动支出明细表》和附件3《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应包括申报项目的全部内容,其中单台套20万(含)以上的设备需单独填报附件4《大型精密贵重仪器及成套设备支出明细表》、附件5《大型精密贵重仪器及成套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已提交过论证报告至实设处的大仪设备无须重复提交论证报告,但须在附件4中注明。
2.申报单位于5月3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朱国典,林梓。联系电话:82322920,82323677。电子版发邮箱:zhuguodian@cugb.edu.cn,纸质材料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一份至综合办公楼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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