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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设备资料购置类)项目的通知

2024-05-22          发布:[实设处]

根据教育部《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3号)、学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地大京发〔2020〕61号)、财务处《关于开展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2025-2027三年滚动项目库预申报工作的通知》,现组织2025年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设备资料购置类项目(以下简称“改善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原则

改善专项资金项目施行全过程追踪评效。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学校总体建设区分轻重缓急统筹组织,优先安排与教学紧密相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已在财务处项目库中,且无变更项的无需重复申报。

二、申报对象及内容

1.申报对象:改善专项资金项目面向学校教学单位及相关辅助单位、职能部门等,不接受个人申报。

2.申报内容:实验室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仅限于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老旧设备更换等;其他有关单位及部门仅限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含电子图书及数据库)等。其他类别项目申报详见财务处通知。

三、申报要求

1.合理填写申报材料。每个单位申报一份,申报书题目具体、内容详实,前后逻辑关系合理,原因和结论对应。紧扣申报内容,阐明所列明细的建设目标、购置原因、必要性、可行性、目前状况、支撑专业、目标成效、测算依据(数据体现)等,重点突出教学,优先旧设备更换,在本年度“实验室高危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工作”中排查出的超期服役高风险设备打包为项目内容之一要有详尽的支出明细以及设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申报书中所列项目内容须打包、排序,与现有已入库项目明细做对比,避免重复申报。

2.规范项目申报程序。所有申报材料应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单位负责人签字。资料真实完整,依据充分可靠。

3.本次专项资金申报重点支持2025年具备执行条件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单个子项目申报金额为100-500万。

四、申报流程

1.填写附件1-5,仪器设备附三方报价。附件1《子活动申报书》、附件2《子活动支出明细表》和附件3《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应包括申报项目的全部内容,其中单台套20万(含)以上的设备需单独填报附件4《大型精密贵重仪器及成套设备支出明细表》、附件5《大型精密贵重仪器及成套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已提交过论证报告至实设处的大仪设备无须重复提交论证报告,但须在附件4中注明。

2.申报单位于5月3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朱国典,林梓。联系电话:82322920,82323677。电子版发邮箱:zhuguodian@cugb.edu.cn,纸质材料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一份至综合办公楼225。

 

关于申报2025年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设备资料购置类)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1设备资料购置子活动申报书.docx

附件2设备资料购置子活动支出明细表.xlsx

附件3设备资料购置子活动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4大型精密贵重仪器及成套设备支出明细表.xlsx

附件5大型精密贵重仪器及成套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doc